们公司可以向税务机关提出自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申请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问题答复: 答: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一、关于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开收购发票的建议根据现行政策规定,收购发票仅用于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时使用。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
∩ω∩ (二)纳税人从事《目录》所列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其申请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时,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1.纳税人申请享受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在收购环节必须按规定取得对应发票或凭证。否则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40号公告的即征即退规定。2
销售,收购是企业自制内部凭证,符合财税2015年78号文的退税条件,2022年3月起,国家下发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再生资源利用企业不可以自行开具收购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7号文件规定:一、取消“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
纳税人在境内收购的再生资源,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发票;适用免税政策的,应按规定从销售方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方为依法依规无法申领发票的单位或者从事小额零星经营业务的2.关于再生资源利用企业开具收购发票事项回复意见现将提案中提出的“允许收购废旧物资业务开具普通发票并作为成本列支凭证”的意见如下:(1)园区内企业从固定经营的纳税人中
ˇ0ˇ 三、纳税人应当取得上述发票或凭证而未取得的,该部分再生资源对应产品的销售收入不得适用《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资源综合利⽤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0号)从事再⽣资源回收的增值税⼀般纳税⼈销售其收购的再⽣资源,选择适⽤简易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