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了规定,并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范围《标准化法》”)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等单位的工作职
一、强制性标准国家管理办法最新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的部门规章。办法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
二、强制性标准国家管理办法全文
ˇ﹏ˇ 第八条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国家标准制定工作,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对外通报和依据授权批准发布;负责推荐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组织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第八条强制性国家标准应当有明确的标准实施监督管理部门,并能够依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对违反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予以处理。1/10 第九条
三、强制性标准国家管理办法实施时间
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总则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本办第一条为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实施和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包括项目提出、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