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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5号令第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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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监督,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以下简称主管部门)的质量监督行为,根据《中华第5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经第58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部长姜伟新二〇一〇年八月一日房屋

5号部令第四条把质量检测单位与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5个质量责任主体单位并列,虽然没有把检测单位明确定为质量责任主体单位,主要是与上位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持一致,但已非常(5)《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统称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

住建部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第五条 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十条 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实行电子证照,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号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第十四条监督机构可以聘请中级职称以上的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实施工程质量监督。第十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每两年对监督人员进行一次岗位考核,

第五条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六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第五条检测机构资质分为综合类资质、专项类资质。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和业务范围,由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第六条申请检测机构资质的单位应当是具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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