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其罪状为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顾名思义,⾷品原料是指⽤来制作⾷品成品的原材料。《⾷品安全法》第⼀百五⼗条第⼆款规定,⾷品,指各种供⼈⾷⽤或者饮⽤的成品和原料以及按照传统既是⾷品⼜是中药材的物品
那么什么是“非食品原料”在我国食品卫生法规中没有相关定义。从字面上看,可以有两种理解:第一,指不是以食品作为材质的原料;第二,指不能作为食品原料的物质。其实非食品原料,指的就是超出食品原料意外的工业原料,也就是说原本不可以食用的工业原料当做食品原料是违法行为,例如一些不法商法会利用一些工业原料勾兑一些"
“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1)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2)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答:1.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
一、什么是非食品原料?判定一种物质是否属于非法添加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可以参考以下“掺入有毒非食品原料”不是一个单独的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按照依照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定罪处罚。《最高人民
下列物质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一)因危害人体健康,被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二)因危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应当被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包括法律、法规禁止在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添加、使用的物质;禁止使用的农药、兽药等。《最高人民